乡村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基础性地位,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改革开放以来,面对乡村治理主体、客体、环境等因素的深刻变化,如何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推进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2009年初,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开始探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逐步发展形成以“说、商、办、评”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2010年起,象山县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村民说事”在全县490个村全面推广。据悉,仅2016年,象山全县通过“村民说事”化解矛盾800起,实现农村信访同比下降31%,以“民事村办”方式办理为民服务事项1.6万起,办结率99.3%。“村民说事”说通了民意、说好了作风、说出了和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由 来
西周镇位于象山县西部,全镇总面积162.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万,外来人口2万,是全国重点镇,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也是象山县陆域面积最大、行政村最多的乡镇。“十二五”以来,西周镇逐渐进入社会转型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黄金期,重点项目纷纷落户,城镇建设明显改观,同时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更加复杂多元,由于土地征用、农村财务、干部作风等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2009年初,因白溪水库引水工程引发的补偿款分配问题,因村内信息不透明,干群之间缺乏信任,集中爆发了矛盾,而这也成了“村民说事”制度产生的契机。当年4月10日,在镇党委的指导下,杰下村率先以“村民说事”这一方式尝试破解矛盾,村里举行现场说事会,将补偿款的每一笔去向用途摆在桌面上,当着村民的面一条一条说清楚。经过与村民积极主动的沟通,白溪水库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很快达成一致,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误会隔阂也得到有效化解。杰下村顺势而为将每月10日、25日定为“说事日”,通过“述、议、定、办、评”的基本程序,由村委会干部和联村干部一起,采用与村民拉家常的方式,对村里的大事和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议定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落实专人办理,并在下一个“说事日”向群众说明办理情况,从而开启了“村民说事”制度的序幕。
“村民说事”制度实施以来,西周镇针对土地征用、村级财务、干部作风等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首先在4个村庄进行“说事”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镇各片区选择有代表性的33个村扩大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经过一年多时间,全镇信访量下降了53%,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1%。2010年3月,象山县党委、政府在系统总结西周镇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以“说、商、办、评”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乡村治理机制,并在全县推开。2017年,浙江省委负责同志给予批示肯定,《人民日报》以“百姓面对面、民意零距离”为题做了专门报道。
做 法
畅通渠道,群众说事。“村民说事”的基础在“说”。主要有两个“全”,首先是“形式全”:一是全员覆盖上门说。二是根据需要现场说。三是明确日期定期说。四是创新渠道说。其次是“内容全”:一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事。三是惠民利民便民的好事。四是扶贫助残帮困的急事。五是基层组织建设的要事。六是影响和谐稳定的“坏”事。家庭矛盾、邻里纠纷、“黄赌毒”歪风邪气,以及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等内容,村干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共推平安法治基层建设。
集中民智,村务会商。“村民说事”的核心在“商”。一是干部集体商。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村务联席会议,通报上月事项办结情况,协商本月流转单登记事项及相关村务工作,并根据议题需要,邀请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参与协商。二是民主决策商。村务联席会议按照事务类别及村级组织运行制度要求,对需要经过村级组织讨论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在会上商定初步意见,然后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分解流转商。根据说事内容与责任分工,对村级能够办理的,由村党组织书记交办相关责任人落实;对村级难以办理的,由联村干部上报镇党委政府办理。“商”的环节作为“村民说事”一个分类整理、研究对策、分解任务的过程,自2009年以来共商议次数为9125次,其中干部集体商5127次,民主决策商2742次,分解流转商1256次,遇事多商量已经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
落实责任,民事村办。“村民说事”关键在“办”。一是全程代办。村级组织对便民服务类事项及群众生活琐事、日常家事等提供代办服务,并及时做好流转登记。二是督促交办。村党组织书记要督促负责承办的村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重点事项的办理,并在下个村务会商会议上汇报办理情况。三是镇村联办。联村干部应参加每月说事日、村务会商会议,抓好重大联办事项的流转办理,对村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形成“说事问题申请解决报告”提交镇党委,由镇党委督促有关职能科室解决。据统计,“村民说事”制度推行以来,共办理群众诉求13197件,全程代办89621件,督促交办30031件,镇村联办1232件,其中67%的议题在村解决,镇党委协调解决的占33%,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加强监督,村事民评。“村民说事”的保障在“评”。一是群众评价。说事村民对代办、交办、联办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不满意的应说明意见并提交下个村务会议协商,满意的则签字进行归档。二是镇村互评。联村干部要及时关注村民对交办事项的评价,办理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村干部督促联村干部抓好流转办理,联办结果作为联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评议。结合“双述双评”活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村干部差异化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标准。同时,镇党委成立督查室,对“说事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督办,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监督。镇成立“说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对议题承办情况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