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环境 问 题 的 长 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的维护和生 态 问 题 的 治理,形成全社会协同效应,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就明确指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需要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逐步实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使得生态治理被提升到更高的战略高度。生态治理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内在认同与积极参与。
首先,生态治理需要着力提升全民环保认知。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和实践者,其环保认知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生态治理能否顺利推进。提升人民群众环保认知度,是生态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不可否认,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对于周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尤其对于环境污染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但现实中人们对于环保认知的深度、广度和准确度还有所不足。生态文明价值观整体呈积极良好态势,但多数人比较关注诸如水污染、空气污染等负面环保问题,而对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保护等正面环境议题关注度则不够;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国家、社会和他人一般拥有较高的环保期望,但自我行为约束意识较差,对于一些“环境不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早已习以为常,这些都是当前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认知不可回避的问题。充分提高全民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需要营造良好的生态保护的社会氛围,尤其应该强化和创新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机制,克服单一宣传方式,充分考虑群众个体意愿和偏好,努力提升宣传教育效果。需要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或方式方法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大力宣传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危害性,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在重要的环保节日诸如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海洋日等节日中,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积极营造理性、科学的舆论导向,努力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民众生态认知度的提升和生态美德的养成。
其次,生态治理需要不断强化全民生态行为的主体自觉。生态治理不仅需要人民群众对于人类共有一个生态环境的根本认同,更需要其积极参与到生态治理过程中,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和社会责任。一个健康、绿色的生态文明社会,更应该是一个倡导公共责任、弘扬公共精神的和谐社会。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切实遵守和践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于其他个体和企业主体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防范,采取积极主动行为参与国家环保事业。但在现实的调查中发现,人们一些行为习惯性方面,仍然表现为生态行为能力较弱的状况,个体生态行为习惯的养成更多与自我需求相关,虽认知面广但参与程度较低,行为跟进的广度不够,主动参与环保行动和环境监督的意愿不强,环保自觉性还需要有较大提升空间。在2014年2月环保部公布的我国首份《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研究报告》中显示,人们对于生态治理具有较强的“政府依赖性”特征,70.7%的受访者认为政府和环保部门应负主要责任,其次认为是企业,持此种观点的占到受访者的15.1%,认为个人是责任主体的仅占到受访者的12.7%。另外,不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也极大阻滞了生态综合治理的推进,既加重资源短缺,带来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又进一步削弱人们的环保责任感。强化人民群众生态行为的主体自觉,需要注意在生态治理的实践中积极完善环保的奖惩机制,积极奖励在环保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民群众个体,对于破坏环境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科学合理落实生态责任,使践行生态责任成为人们自觉的生态价值理念。另外,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各种积极政策鼓励并培育绿色生活方式,诸如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着力营造生态消费的文化氛围,努力提高个体生态行为的主体自觉性。
最后,生态环境的协同有序治理需要发挥全民整体合力。个体始终是行为的主体,社会发展原本就是由全部个体的合力整体推动的,生态环境治理也不例外,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合力作用。生态治理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关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层面,需要各个子系统全面整合,共同推进。广大人民群众是生态治理的主体力量,只有每个个体都积极参与到这个总的系统工程中,才能形成社会的总体合力,体现和提升生态治理整体效果。因此,人民群众是否具有高度的环保意识,切实践行环保责任,能否以积极行为促成环境问题的解决,是生态环境协同有序治理的关键。在当下,只有通过公共精神的弘扬,积极提升人们对于环保的价值共识,培养群众的科学消费观和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并以实际行动热情参与生态治理,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有效落实,才能更好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是发挥人们合力的必要保证。这就需要积极畅通群众的参与渠道,不断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引导环保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提供更多的组织依托,提高人们参与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还要在其组织性、行动力、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还有待加强。需要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在资金、组织和权益等方面,积极支持各类民间环保组织的运营和发展,使它们凝聚更多民众力量,对于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发挥更多作用。
总之,持续、有效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形成社会协同效应,是化解生态危机的关键所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每一个中华儿女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大力提升民众的生态认知水平,培养人对自然高度的道德责任感,才能为生态治理奠定坚实的主体基础。只有每个个体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才能促进生态治理各项重要任务的完成,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网络编辑:陈飘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