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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不等于独享 共享不等于共有
科学认识和积极培育共享经济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苏跃辉 孙文娜]  发布时间:2017-04-24

  共享经济,又称分享经济,是指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分散的商品或服务,实现闲置资源在供需方之间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转,继而实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在我国,共享经济已经存在于交通、住房、餐饮等多个领域,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共享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趋势、新动力。

  作为一种新兴经济模式,共享经济还处于发展初期。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需要科学认识相关概念。第一,私有不等于独享。强调私有一般是基于资源的有限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需要明确私有关系并由法律予以保护。然而,私有并不意味着独享,私有更多强调的是所有权中的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而使用权则是可以转移的。第二,共享也不等于共有。共享的是使用权,并不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共享的实质是“使用而非拥有”。在实践中,共享经济一般采用的是产品免费(不转让所有权)、服务收费(使用付费)的模式。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法治框架内的“资源他用”,越来越支持尊重产权前提下的“资源共享”。可见,私有与公有是按所有制标准进行的一种产权划分,而独享与共享则是着眼于资源利用而作出的分类。科学认识共享经济“分享、互利”的价值内涵和“使用而非拥有”的法律属性,有助于增进人们对共享的认同,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发展共享经济。

  构建适宜的监管机制。对于新兴经济模式,一般在发展初期不宜采取过严的监管措施,避免因干预过早、措施不当而抑制其发展。对于共享经济而言,目前应努力营造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建立容错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先行先试,并通过“创新券”“服务券”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建立共享经济平台的门槛,进而通过试点反馈完善共享经济的监管机制。另外,在发展初期还可以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由共享经济所在的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行业准入机制,负责清理行业中的部分问题,并积极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加强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共享经济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用户参与,共享平台能够据此获得用户的诸多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消费信息以及生活习惯等。一旦信息出现泄露,就会严重影响用户对共享平台的参与热情。因此,共享平台应加大投入,构建用户信息安全保障系统,提高共享平台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并对关键信息、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储存;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分级操作系统,依法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开展信息安全培训与指导,强化信息保护意识。还可以由第三方机构对共享平台进行安全检测和安全认证,并将有关检测和认证结果向社会公开。

  推进共享信任文化建设。共享经济模式分离了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实质是分享与合作,所以对用户之间的共享信任要求较高,甚至可以说共享信任文化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培育和发展共享经济,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共享信任文化建设。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国家信用体系。同时,可以由专门的信用服务公司,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构建用户和共享平台信用评价系统,专门记录用户和共享平台互评的数据,进而将数据信息转化为用户和共享平台的信用指数,助力共享信任文化建设。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

(网络编辑:陈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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