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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文章来源: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5 10:52:15
 

  一、历史沿革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创办于1950年3月,当时校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对外公开名称为广东革命干部学校,第一任校长是方方同志;1955年改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72年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的前身是1962年成立的华南师范大学干部专修科,1985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东省行政管理干部学院,1990年1月改名为广东行政学院。2001年8月根据省委的决定,广东行政学院与省委党校合并。 

  二、主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广东行政学院是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基地。校(院)任务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1.党政干部培训 

  党校常设主体班次有: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一班、二班,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一班、二班,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省直单位处级干部进修班等,以及承办省委举办的重要班次,如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研讨班,全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每月一期的广东学习论坛。 

  广东行政学院主要有四大类的培训班次: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任职培训班、专业知识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班。 

  除常规班次外,校(院)还组织了委托培训。委托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未列入常规班次培训的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港澳地区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2.国民学历教育 

  硕士研究生教育:1993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6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每年的招生指标由省教育厅(省招生办)下达,录取名单由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03年5月,由国家教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副厅级编制),校(院)负责管理,属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校。设立的专业有: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企业生产与质量管理、经济管理、社区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法学、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贸易、电子商务、商务秘书、中文秘书、外贸英语、市场营销等。现有在校生6500人。 

  3.函授教育 

  1984年创办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从2000年开始,纳入国民教育轨道,招生通知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教育厅联合发文,招生考试纳入省考试中心统一管理。2009年停招函授大专、本科。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到目前还继续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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